陕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8日,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省属规模最大、艺术水平最高的国有独资文化演艺企业。集团目前从业人员近千人,注册资本金1亿元,资产总额2.42亿元。
陕西演艺集团成立以来,以“西部一流、全国知名文化企业”为发展目标,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,坚持改革创新、坚持弘扬主旋律,牢固树立“社会效益为首”的发展战略,以骄人的成绩站在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前列。先后创排了大型歌剧《大汉苏武》、杂技剧《丝路彩虹》、大型歌舞音画《金格灿灿彩》、京剧《铜牛记》、话剧《灯火阑珊》、木偶皮影剧《太阳神鸟》等一大批优秀剧目,在国内外各大赛事中获得100多个重要项奖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连续五年被陕西省政府评为目标考核“优秀单位”,2012、2013年蝉联“陕西文化产业十强企业”;先后被文化部授予“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”、“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”等荣誉称号,被誉为陕西的“演艺航母”、全国同行业的领跑者。
陕西省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是陕西省国有大型艺术表演院团,隶属陕西演艺集团。其前身为1940年成立于延安的“西北文艺工作团”,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了团名。剧院集多种艺术门类于一身,拥有歌舞团、歌剧团、民族交响乐团、交响乐团以及陕西歌舞大剧院等演出创作机构。70余年来有3000多位优秀艺术家在这里留下闪光的艺术足迹。
改革开放以来,陕歌创作、演出了大量的反映民族文化精神、唱响时代主旋律、富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风格的优秀剧(节)目。如:“唐乐舞”系列作品《仿唐乐舞》、《唐?长安乐舞》、《大唐赋》、《长安月》,歌舞音画《金格灿灿彩》,歌剧“大汉三部曲”《张骞》、《司马迁》、《大汉苏武》等几十部歌剧、舞剧、乐舞诗,多次荣获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”奖、文化部“文华奖”等数十个国家级奖项。其中“唐乐舞”系列入选陕西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在国内首开文化旅游演出先河,1983年首演至今演出3万余场,观众多达千万人次,被誉为文化旅游的常青树。
陕歌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,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为己任,足迹遍布五大洲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,接待过一百多个国家元首和政要,在文化走出去的战略中,发挥了“文化使节”的作用。